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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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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价范围。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2、降价措施。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 95%结算。

3、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我委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 号),进一步明确执行至 2020 年 6 月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