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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1409
一、租赁厂房
(1)税收100万元以下的,前5年租金:70元、100元、140元、140元、140元/平方米,无其他优惠政策;
(2)税收100--200万元之间的,前5年租金:70元、80元、100元、100元、100元/平方米,无其他优惠政策;
(3)税收200-500万元(约200-500元/平方);租金为70元/平方米不变。
奖励分三档:地方留成的20%(200-300万元)、25%(300-400万元)、30%(400-500万元);
(4)税收500万元以上,一事一议。
二、购买厂房
(1)均价2000元/平方米。
(2)享受税收抵购房款政策;
(3)但需达到园区规定税收标准,不足部分由企业补齐。
三、合同
(1)入园合同由企业、园区管委会、乡镇三方共同签订。
(2)奖励由受益财政兑现;
(3)政策解释由园区管委会负责。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管东
联系电话:186530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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